4月9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咪咕视频等视频平台,以及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视、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等影视公司,七十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和企业发布了联合声明。
呼吁短视频平台与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并提出将针对性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希望借此形成“先授权后使用”的良好行业生态。
这份联合声明的发布者名单中,集中了长视频行业的所有头部平台,和几乎所有头部影视内容生产公司。
声势之大,前所未见。是什么引发了全行业的集体“愤怒”?
短视频成侵权“重灾区”
经常刷抖音、快手、微视等短视频平台的用户应该对像“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二次创作的影视综艺片段不陌生。那么,这些切条搬运来的短视频合法吗?
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仅年至年10月间,就累计监测疑似侵权链接.69万条,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其中,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是被侵权的“重灾区”。
逾九成被侵权,数据惊人!背后是侵权获利的甜头太多,侵权门槛太低。
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影视“搬运号”打着“作品评价”的名义,明目张胆剪辑、“搬运”热播影片和电视剧,并通过直播带货、软性植入等方式牟取利益。另有业内人士透露,当粉丝数量积累到一定规模后,“搬运号”还可通过接广告任务或直接卖号等方式快速变现。
其次,短视频侵权素材获取门槛低,只要几元至几十元不等,就能获得种类繁多的“搬运素材”。值得注意的是,为防止“搬运号”的初学者被平台检测系统识别出侵权行为,抖音等平台还有不少账号教授多种技术手段以帮助初学者规避平台检测。
此外,界定短视频属于原创还是侵权,实践中有时存在一定难度;一些版权方维权意识也有待加强。新榜内容总监夏之南提到,一些短视频侵权作品的影响力比原作还要大,这些侵权者会认为是帮原作做了推广,客观上给原创作者带来了心理压力,动摇其维权决心。
短视频平台算法助长“侵权搬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长视频构成合理使用的主要条件包括:第一,该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情形;第二,该行为是否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对原作品构成实质性替代。第三,该行为是否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说,短视频博主对于长视频可以经授权后转载使用,或者对原视频进行合理创作使用。“比如针对一个电影或者是一个电视剧进行点评,中间仅用到某一个片段,这种算构成一种合理使用。”中关村远见知识产权创新研究院理事李永波表示。
那么,对已公开的视频素材(电影、电视剧等)进行“视频搬运”,即压缩剪辑、配以解说的行为是否存在侵权呢?
李永波言明,这种行为依然存在侵权。“不管它公开不公开,对于具有版权的这些电影、电视剧,甚至一些综艺节目,对其进行剪辑或压缩,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实质性替代,比方说观看后就不用去或者是不想去看整个的剧目或者是影视作品的话,肯定是不合适的,会对版权方造成损失。也就是说未经权利人许可,或是通过其他方式准许的这些编辑行为肯定是存在侵权的。”
现在短视频靠大数据进行用户兴趣推送很常见,有时因在影视综艺类片段多停留了几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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